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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方案申請表

各位導師生們大家好 :

服務學習方案應具備服務與學習雙重意涵~
如已規劃執行服務學習,不論是否申請經費與否
皆須於活動前填寫<服務申請表>及活動後填寫<服務學習成果報告>俾便統計唷~
※經評估資源效益,109 學年度起不予補助誤餐費及台北市內交通費,請見諒!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課輔組陳貞吟聯絡,謝謝大家!!!
課輔組 陳貞吟 #62269 jennychen74@nycu.edu.tw
*導生系級:
*導師姓名:
導師EMAIL:
*導生代表姓名:
*導生代表電話:
*導生代表EMAIL:
*參與服務導生人數:
*參與服務導生名單:
*預計服務日期與時間:
(例 : 109年3月10日(六) 08:00-17:00)
*預計服務時數:
*服務類別:
愛校   愛系   愛社會(機構、社區)  
*服務種類:
行政協助   協辦活動   環境保護   兒童服務   長者服務   身障者服務   動物保育   其他  
*服務地點(機構):
*服務內容說明:
*學習內容說明:
*是否申請經費:
是,請續填申請經費項目  否,本表結束 
交通費: ///
<特別注意>經評估資源效益,109 學年度起不予補助誤餐費及台北市內交通費

1.請填寫【單價 / 數量(人數) / 小計 / 備註】

2.交通費僅限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核銷時需附乘車證明及乘車清冊。

3.可由他站搭乘,但經費計算不可高於從陽明(石牌站)出發之金額。

保險費: ///

1.請填寫【單價 / 數量(人數) / 小計 / 備註】

2.核銷請附保險名單及要保書影本。

3.保險被保險人請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4.保險額度以100萬旅平險為原則。

活動教案費: ///

1.請填寫【單價 / 數量(人數) / 小計 / 備註】

2.檢據實報實銷,須打學校統一編號:87557573。

3.不可購買零食、食品。

講師費 (培訓課程): ///

1.請填寫【單價 / 數量(人數) / 小計 / 備註】

2.校內講師最高1000元/時,校外講師最高2000元/時,同場次只能請一位講師。須請講師填寫收據(綠白單)。

3.須事先告知課輔組,並公告活動邀請其他導師生組參加。

總計申請經費:
每學期補助以每人220元為上限,逾時或資料繳交不全者無法取得經費補助。
其他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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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請於服務活動前一個月填寫。
2.執行服務學習活動時,請注意服務心態、被服務者感受並思考服務目的、服務成效及個人成長等,並請導師規劃反思內容,並務必親自帶領同學們討論服務學習心得。
3. 活動結束後2週內,請繳交成果報告。配合會計室年度關帳作業,請於12月10日前完成核銷請款,倘成果報告及核銷憑證未於會計室規定時間內繳回本組,導致後端作業不及,請各系所自行吸收。
4. 本組聯絡人:學務處課輔組陳貞吟
校內分機#62269 傳真:02-28262037
EMAIL:jennychen74@nycu.edu.tw ;網址:http://ead.web.ym.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