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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器材/維修補助申請開跑嚕~請於2/28(一)晚上12點前提出

依110年12月3日學生事務會議決議,社團補助要點新法預定於111學年實施,故本學期為過渡期,相關社團補助說明如下:

一、相關補助(活動、維修、器材)仍依舊法規定申請(即系學會也可申請);另考量新成立之社團亦有經費需求,本次同步開放新成立之社團申請經費

二、依舊法第二條第二項社團評鑑等第規定,109學年社團評鑑成績須為乙等(含)以上,方能提供經費補助(新成立之社團除外)。欲申請補助之社團請於2/28()23:59填寫表單資料

三、各項補助申請規定

(一)活動經費補助(111/03-111/07)

  1. 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ufCsGFEXpC7nK6bMA ,並同步上傳活動申請表(限PDF檔),電子檔檔名請用:OO社-(活動名稱)申請表。
  2. 合辦之活動請推派其中一個社團送件即可(合辦的活動請詳列各社團負擔的金額)。
  3. 申請表中請於活動說明詳述相關資訊,以利委員評估。
  4. 依辦法第四條第三項申請總額上限規定,提出申請時請務必遵守。
  5. 申請活動補助通過的社團,若活動後未進行核銷,將於社團評鑑平時表現部分酌予扣分(不含提前告知取消活動者)。
  6. 編列經費預算表應詳列活動總預算(含自籌、收入、申請補助),以免影響委員評估。

(二)器材經費補助(單價1,000~9,999)

  1. 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GB5RP75VMr2dVeEv6 ,並同步上傳估價單或價格截圖,電子檔檔名請用OO社-(物品名稱)採購估價。
  2. 依辦法第五條第三項每社團每學年最多以提出三項器材或設備。
  3. 補助核定後之物品將依校方規定列入學校財產(消耗性或單價低於1,000元之物品請列於活動補助申請) 。

(三)維修經費補助

  1. 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wFDJdGtY86zdqD89 ,並同步上傳估價單或價格截圖,電子檔檔名請用OO社-(物品名稱)維修估價。
  2. 非屬校方財產之物品、設備,不得申請補助。

四、注意事項

  • 請依經費補助辦法所規定之申請上限提出活動經費申請(申請總額上限為3萬元,社團內部活動為1萬元),申請額度超額者將不予審核
  • 餐飲、獎品、計程車…等費用不予補助,請勿列入補助項目
  • 編列講師費者,請增列補充保費(講師費*0.0211,四捨五入)
  • 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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