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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請社團踴躍報名參加!(108/1/31報名截止)

108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yes完整簡章與報名表請點我yes

壹、目的:

一、透過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參與評選暨觀摩活動之過程,建構各校間相互交流與學習之平臺,以提升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經營品質及活動辦理成效。

二、藉由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參與,持續引導各大專校院強化對於學生社團活動的重視,促進學生社團之永續發展,強化學生參與課外活動之教育功能,提升大專學生進行社會參與之多元能力。

貳、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肆、時間:108年3月30日(星期六)至108年3月31日(星期日)。

伍、參賽分組及遴薦名額: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分大學校院組(含綜合大學及一般學院)及技專校院(含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兩組。每校遴薦績優社團數,按正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數100個以下得推薦2名;101個至200個得推薦3名;201個以上得推薦4名(附件1)。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每校得推薦1名(須為校內正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不以上述績優社團為限),由評選委員會依照報名學校所提供之評選資料(含影片或簡報)進行初選後,選出20名於本活動期間參加決選(附件2)。

三、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每校1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每社團各1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選社團代表各1名,入場開幕及閉幕頒獎儀式觀禮。

陸、評選類別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由各校自行選定類別報名,推薦參加之社團須為不同性質之社團。本次活動須以線上報名並寄送報名資料,一經報名不得更改。連續2年(106年及107年)榮獲特優獎之社團,不得再行遴薦,以鼓勵校內其它社團參與。建議報名類別如下:

(一)學術性、學藝性:以學術研究或文藝、技藝教學為主要宗旨者。

(二)服務性:以校內外服務為主要宗旨者。

(三)體能(育)性:以體能或體育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四)康樂性:以康樂或休閒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五)自治性、綜合性:以自治或社員聯誼為主要宗旨者。(系科學會報名以本類為主,以促進系科學會之發展;全校性自治組織由本部青年發展署統籌規劃辦理相關評選及觀摩活動)

各校遴薦參與評選之社團,其報名類別應與各校「學生社團分類表」中之類別一致,倘若社團報名類別與學校社團分類不一致或社團宗旨顯與報名類別不符時,得由評選委員會決定該社團之類別;但學校社團在該校分類類別與本計畫不同者,依學校遴薦意見辦理。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不限社團類別,通過初選之決選社團以8分鐘為限,可用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非危險性)等方式,介紹社團年度最有特色之活動 。

柒、獎勵辦法:

一、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佳作及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5項。

二、獎項名額:特優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10%為原則;優等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15%為原則;甲等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20%為原則;佳作由評選委員會決定錄取數;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數為10個社團。

三、各類別錄取名額將於評選會議中,視各類別報名參賽之社團數量及實際表現擇優決定。

四、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2萬5,000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座;獲得特優獎之社團得於下年度之社團評選座談會中進行報告與分享。

(二)優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座。

(三)甲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四)佳作:得獎社團獎狀乙紙。

(五)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捌、報名資料:

    一、網路報名開放時間為108年1月3日(星期四)至1月31日(星期

        四)止,請各校於報名期間至報名網址為https://cis.ncu.edu.tw/SeminarSys/activity/2019CLUB填寫相關        資料。

二、參加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之社團,應提供書面推薦及報名表(附件1),並檢附社團簡介之文字書面資料1式5份。社團簡介書面資料內容以不超過2,000字為原則,建議可依各社團之特色,參酌活動評分標準及評分項目等相關資料,簡述107年度社團的發展概況及活動辦理情形。

三、參加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應提供書面評選報名表(附件2-1)、評選同意書(附件2-2)及特色活動簡介,各1份。特色活動簡介以不超過1,000字為原則,建議依活動之重點特色或對社團整體發展之意涵加以呈現。

四、前2項資料,請於108年1月31日(星期四)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郵戳為憑),並註明「108年全國社團評選資料」(不需提供光碟資料也不用上傳PDF檔)。凡報名資料不全者,並未於繳交時限內補齊資料者,取消參與評選之資格。

五、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擔任評選委員,推薦表及資格規定詳如附件5,並請於108年1月31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彙整,由承辦單位公開抽籤11名後,報請教育部聘任之。

玖、評分標準: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以組織運作、資源管理、規劃執行及特色績效等4個細項予以評分;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以特色活動主題規劃與掌握度、架構完整性及整體流暢度及時間掌握與展演完整性等3個細項予以評分(評分標準表如附件4)。

二、承辦單位應於活動前邀集評選委員召開會議,研商評選事務工作並辦理評選工作研習,以維護評選工作之順暢性與公平性。

拾、社團經驗交流與展演:

各性質座談會之報名表(附件3),承辦單位將依報名資料排定與會人員及社團參加場次。

一、同性質社團觀摩與展演,每場次將邀請前一年度獲得特優社團參加交流,並針對社團經營及成果進行5~10分鐘之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以利進行動態觀摩與交流。

二、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每場次將邀請獲得特優社團之各類別社團指導老師1位針對社團成果進行5~10分鐘簡報,其他參與社團指導老師得有3分鐘報告時間,以利進行觀摩與交流。

拾壹、活動日程表:


日期

時    間

活動流程

備     註

3/30

(星期六)

08:00-11:00

◎報到及資料佈置

由各校辦理報到並到場佈置攤位及評選資料。

11:00-12:00

開幕式

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每校1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每社團各1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選社團代表各1名入場參與開幕儀式。

12:00-13:00

午餐

1、提供每校參加之社團指導老師代表及報名社團代表餐盒(採事先登記)。

2、資料評選會場於評選開始前10分鐘進行清場。

13:00-17:30

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主題式分享)

分別針對社團指導老師及學生社團代表同時舉行座談,並邀請曾得過特優獎社團報告分享及動態展演。

同性質社團觀摩與經驗交流(主題式分享或展演)

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

決選

20名,參賽社團以8分鐘為限,透過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非危險性)等方式介紹社團特色活動

3/31

(星期日)

08:00-11:00

◎社團靜態資料觀摩展

提供每校參加之社團指導老師代表及報名社團代表餐盒(採事先登記)

11:00-12:30

閉幕式暨頒獎典禮

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每校1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每社團各1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選社團代表各1名入場參與閉幕儀式,進行評選說明及頒獎。

 

拾貳、評選資料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項評選資料,請依以下列方式辦理: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有關「共通性評分項目」之評選資料(數位化資料),應製作為PDF檔格式並燒成光碟,並於光碟封面註明「校名+社團名稱」。光碟內容請依照「評分細項」分別設置檔案夾,並請參考「評分重點」註明檔案名稱,以利評選委員查閱。前開光碟1式5份,請於108年3月15日(星期五)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並註明「108年全社評共通性評選資料」。評選資料不全或未於繳交期限前(以郵戳為憑)繳交資料者,評選委員將依期限前所得之資料逕行評分。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請依評分項目提供107年度最佳特色活動介紹(影片應為5分鐘內之AVI檔或簡報應為15頁內之PPT檔)。前開資料請燒成光碟,1式3份,請於108年2月22日(星期五)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並註明「108年全社評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資料」。評選資料不全或未於繳交期限前(以郵戳為憑)繳交資料者,評選委員將依期限前所得之資料逕行評分。經初選後參與決選之社團名單,將於108年3月8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專屬活動網頁最新消息,並請參與決選之社團,依照承辦單位所公告之時間內繳交展演時所需播放之音樂、影音或簡報電子檔。

二、大專校院社團評選每一參展社團備有一張桌面(長約180公分、寬約60公分,以實際場地容納量所提供之規格為準)及兩張椅子、一個插座,每一社團之展示高度為250公分以內。為推廣社團無紙化資料傳承,故「社團活動績效評分項目」之評選資料(書面資料),於現場展示之紙本資料「檔案本」不得超過10本(檔案夾背寬以80mm為限),其餘資料得以資訊設備呈現。「檔案本」超過10本者,將不作為評分之依據,建請各校配合納入校內評選作業辦理。

三、得獎社團之獎勵金將由承辦學校代為撥付,如因開立帳戶之銀行不同,將會有手續費之產生。

四、活動洽詢:

(一)聯 絡 人:曾詠庭

(二)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233

(三)聯絡信箱:ytt@ncu.edu.tw

(四)聯絡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五)網頁操作之洽詢窗口為中央大學學務處鄭登耀先生

聯絡電話:(03)42271515轉57200

聯絡信箱:ttcheng@cc.ncu.edu.tw

拾參、附則:

一、本計畫獲獎之社團,如提報資料涉及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情事者,撤銷其資格;另其獲獎後三年內如有不良情事,不足為全國大專校院社團表率者,廢止其資格。

二、依前款撤銷或廢止獲獎資格者,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追繳其獎牌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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