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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老師
如欲申請社團外聘老師請至新版網頁! 此網頁不再提供申請,謝謝! https://osa.nycu.edu.tw/activity-ym/club/teacher 壹、申請規定與方式: 一、社團聘請校外指導老師上課次數5次以上,必須於每學期初開學後三天內填寫線上申請表。 二、外聘老師不得為校內教職員擔任。 三、依教育部來函規定,不得有性侵害相關之前科(申請後課輔組將送名單予人事室及警察機關查核)。 四、老師若為新聘,需另繳交個人資料表與資歷證明影本(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聘書或獎狀等)、與說明暨調查表。 五、學期間如原申請通過老師無法繼續授課需更換老師,務請通知課輔組承辦人員並完成申請作業方得更換。
貳、經費補助原則: 一、 經費補助方式為每名老師每學期10堂課、每小時575元、每堂課2小時,總計11,500元為上限。 二、 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 1、 社團評鑑丙等以下社團不予補助。 2、 未符合社團宗旨或非技術指導類不予補助。 3、 籌備組社團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堂數。 4、 每次授課人數或前一學期社員人數未達10人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堂數。 5、 授課申請或紀錄不實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堂數。 三、 分配方式 1、 社團評鑑乙等以上社團得補助一名。 2、 社團有增聘老師分組授課的需求,得聘用一名以上老師。社團評鑑甲等以上,在總經費許可下得增加補助。
參、經費核銷規定與方式: 一、核銷期限: 第一學期:12月15日(如遇假日則順延為次一工作日,核銷範圍為9至12月)、學期最後上課日(核銷範圍為1月)。 第二學期:學期最後之上課日(核銷範圍為2至6月)。 二、核銷程序:至課輔組向承辦人辦理,需繳交收據*(可逕行至資產管理組網頁/表單下載下載收據,或至課輔組辦公室外表格櫃索取,填寫後請老師簽寫)、提供授課紀錄表做查核。 三、將直接由學校撥入老師帳戶,不得由社團先行代墊。款項將於學期結束前撥入,第一學期為1/31前,第二學期為7/31前。 四、若發現核銷資料不實將中止補助,並依校規處理。
肆、上課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據申請計畫的時間地點上課,每次課後確實填寫授課紀錄表。 二、獲補助社團如社課時間、地點有調整,必需向承辦人回報。 三、停車證申請:https://forms.gle/FfcwJPXKJ7LsFEH36 四、證書:擔任完整一個學年度之外聘老師將統一製作證書,由社團轉交老師。
承辦人:吳鎮全 分機:62287 EMAIL:ccwu6@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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