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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工讀
工讀身份
無身份限制,惟下列在學學生得優先申請參與工讀機會,並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家境清寒學生(含低收、中低收、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及本校璞玉計畫學生)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3.原住民學生
4.僑外生(契約期間需持有有效工作證)
工讀契約與時數
1.以學期為單位簽約
2.工時需符合勞動基準法規範
3.單位聘用以少人多工時為原則
工讀時薪計算與報支
1.每小時以170元計(109年起)
2.每月領取薪資將扣除勞保個人負擔,如投保健保則扣除健保個人負擔
3.各單位承辦人每月10日報支前一個月工讀薪資,報支前需洽人事室確認河報勞健保之費用
(需有工讀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俾便核撥薪資)
4.所分配核發之工讀金不足需求之單位,可由其他經費來源自行聘用工讀生
工讀單位申請及運用流程
*教學單位之工讀請洽各學院。 相關辦法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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