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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輔導活動費

請各系所及學程於每學期初協助辦理該學期導師生小組名單分配及導師輔導活動費核撥事項說明:
一、依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13條之規定,為協助導師辦理活動,按每位導師實際輔導學生數發給輔導學生活動費。
      (每位學生每學期300元
 
二、請各系所導師業務行政聯絡人至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學務資訊系統(導師生管理系統),分配導生小組名單
       並列印出「導師輔導活動費領據」,並請導師或所長確認無誤後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三、請各系所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該系所「導師輔導活動費領據」彙整
       統一交給業務承辦人,俾便準時完成核撥作業。
 
四、操作流程: 系統路徑:校園生活>學務處資訊系統詳附件<--點擊看操作流程
 
 
五、連絡單位
1.校務行政系統無法進入:請洽資通中心(123)
2.學務系統無法進入:請洽學務處承辦人

因應合校,導師業務自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起移轉至生活輔導組承辦

生活輔導組左智慧

分機62207

E-MAIL:t709@nycu.edu.tw